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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提出试点申报范围拓展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涵盖“2+26”个城市、张家口和汾渭平原城市。试点为期三年,由中央财政根据大气污染影响程度、城市规模、采暖状况等确定奖补标准。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出,汾渭平原各市原则上每年每市奖补3亿元。试点三年期结束后,要求各试点实现城市清洁取暖率100%。
《通知》还针对去年因煤改气导致北方地区因供暖问题导致天然气供应紧张的情况进行修正。《通知》强调:要统筹利用天然气、地热、生物质、太阳能、工业余热等各类清洁化能源,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油则油、宜热则热,“以气定改,先立后破”,多措施并举,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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