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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问了!张家口市区供暖期时间已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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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3 09: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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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张家口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采暖期为:自当年11月1日始至次年3月31日止”。张家口市市区标准供热启动时间为十一月一日哦,如果遇到有遇有气温异常,供热公司按照主管单位文件通知,可适当提前或延后。
本号根据以往经验,每年政府部门都会以“XXXXX”为理由,下个文件,要求供热企业提前几天开始供热。如此说来,想必市区也许、可能、大概会在10月20-25日左右提前启动主城区的供热,这是一个套路。如果小编猜错了,那就说明他们学会创新了。哈哈哈~~~
到底提前不提前?会不会提前?能不能提前?请不要为难你所属的供热公司的客服小妹妹,因为她们没有收到相关文件,更不是决策者。所以关于“什么时候供暖?”的问题,答:自当年11月1日始至次年3月31日止。至于“今年提不提前供暖?”的问题,答:别浪费电话费,你猜即可。
命中有时终会有,命中无时莫强求~~~
张家口供热之友提醒您:
供暖开始时,热电厂换热站热力循环泵启动,电厂 至小区换热站之间的一次供热管网开始逐步升温,并为换热站到居民家的二次网供热升温积极创造条件。由于“热胀冷缩”的存在,为了确保安全运行,供热管网升温不能过快。
供暖开始后,由于供热管道内的水力平衡(流速、温度、排气过程)尚不稳定,同在一个小区的用户,有的会先热起来有的会晚一点热起来。小区及楼栋供热管网需要大约1-2周的时间,才能趋于稳定。
各大热力公司为了方便上班的用户,通常中午也可以正常缴费。
✎ 友情提醒
张家口市标准采暖期为:
每年11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
市区收费标准为:
按照张价[2014]117号文件“居民热力销售价格计费为5.91元/㎡·月(不含税价)。非居民热力销售价格为9.8元/㎡·月(含税价),其中学校、幼儿园热力销售价格确定为8.82元/㎡·月。”
市区热费计算公式为:
建筑面积×75%×热力销售单价×5个月
未交费的用户应在采暖期开始前完成交费,否则拖欠采暖费将被视为正常采暖,不但要收取足额热费,而且还可能会被收取滞纳金。
一旦拖欠采暖费时间较长,还可能会被强制停热,室内暖气设施施属于用户自行维护范围,一旦冬季因欠费被停热造成暖气冻裂、漏水等损失将全部由用户自己承担后果!
为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提醒还未缴纳采暖费的用户请在供热开始前尽快完成缴费,确保温暖舒适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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