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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分户供热用户:
2018年度冬季供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嘉峪关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先缴费后供暖。
1、需要供暖的用户请于2018年10月20日前到市供热公司综合服务中心缴纳取暖费。
2、不需要供暖及已办理过停暖今年需复供用户见到通知后,请于2018年9月30日前到市供热公司综合服务中心办理申请停、复供手续,过时不再办理。
3、如有未尽事宜,请到市供热公司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咨询。
缴费地点:
一厅 胜利南路1599-2号(昌盛街东门向南300米)
二厅 昌盛街区自来水办公楼一楼(法院斜对面)
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 — 18.:00 节假日:09:30 — 16.:00
特此通知,谢谢合作!
嘉峪关市供热公司综合服务中心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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