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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维修养护责任应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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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5 10: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先,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管线和相关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的承担是一个存有争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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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物业公司关系不大。对于业主来讲,无论小区出现什么问题,马上会想到去找物业公司,业主认为,我交了物业费,物业公司就应当对小区出现的任何责任都要承担。其实物业公司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有一点是肯定的,物业公司是可以协助业主来做好相关事情的,但物业公司并不是万能的,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
        在物业管理实践中,业主或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承担相关维修养护责任的做法都有。为此《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服务到最终用户,并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针对反映问题较多的供水问题,《武汉市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第十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应当按照立管和水表出户、一户一表、计量到户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维修、养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时,有可能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为了切实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物业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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